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邓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登科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邓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决议
邓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邓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邓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邓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关于邓州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决议
邓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邓州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邓州市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关于邓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邓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姬欣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的工作思路、工作打算。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邓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邓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永江院长所作的邓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邓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孙涛检察长所作的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