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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23〕128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邓州市穰东镇高级中学(北院)土地无偿划转至穰东中心小学校的批复

2023/11/02 1.2w 阅读 297 点赞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将邓州市穰东镇高级中学(北院)土地无偿划转至穰东中心小学校的请示》(邓教文〔2023〕65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穰东高中(北院)位于穰东镇教育路23号,占地面积7492平方米,不动产证号为豫2023邓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456号的土地无偿划转至穰东镇中心小学校,原用地条件、权利性质、土地用途不变。

二、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上述土地划转登记手续的相关工作。

三、市税务局依规出具不征收契税证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资产划转后,尽快办理相关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四、市教体局要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未经市政府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转让土地使用权。

此复。

2023年1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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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