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12.30”火灾事故调查情况的报告》(邓安监字〔2019〕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12.30”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原因和性质的认定、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对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你局要会同市纪委监察委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三、市安委会要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此复。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