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18〕235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邓州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批复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邓州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资本金的请示》(邓林〔2018〕43号)收悉。为正常推进国储林基地建设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本项目出资代表邓州市林业经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将已拨付的4000万元(其中2017年2月2000万元、2017年12月2000万元)国储林土地租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此复。
2018年10月29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