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邓政文〔2013〕71号 关于调整邓州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3/07/25 1.9w 阅读 121 点赞

邓政文〔2013〕71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邓州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推进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提速工程,指导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现将邓州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史焕立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吕志刚 市政府副市长

        贾里坚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张国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全虎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文英 市发改委主任

        熊成有 市财政局局长

        高  翔 市审计局局长

刘全明 市住建局局长

        王 强 市规划局局长

肖宗全 市房管中心主任

        高 峰 市农办主任

马黎升 市农业局局长

王志学 市林业局局长

        李 奇 市水利局局长

        王文汉 市交通局局长

        侯保永 市电业局局长

        鲁启先 市环保局局长

        常吉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书成 市住建局副局长、村镇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政策,安排部署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作和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组织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考评、奖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各乡镇办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常吉朝兼任。各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013年7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