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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0〕87号 关于成立邓州市南水北调渠首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

2012/12/06 1.3w 阅读 269 点赞

邓政文〔2010〕8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邓州市南水北调渠首土地整治

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Ι片区邓州项目区(以下简称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  达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郭合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吉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杜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尹桂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会鹏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国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丁光宇  市电业局副局长

        韩俊娜  市农业局副局长

        郝洪超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硕  九龙乡乡长

        张金辉  张村镇镇长

        赵明辉  十林镇镇长

        王成冰  文渠乡乡长

        马文英  高集乡乡长

        童孟军  龙堰乡乡长

        刘  冲  桑庄镇镇长

        李  爽  腰店乡乡长

        崔吉栋  汲滩镇镇长

        汤清立  张楼乡乡长

        曾庆俊  白牛乡乡长

        刘文举  夏集乡乡长

        路培彦  穰东镇镇长

        刘新明  裴营乡乡长

        鲁其申  赵集镇镇长

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市指挥部:负责重大项目相关政策的制定;负责实施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协调、重大问题决策;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综合协调、年度计划安排、业务指导、文秘信息、上传下达、统计上报、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重大项目资金的下达、监管,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重大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实施管理与竣工初验等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重大项目道路工程与交通骨干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负责对道路工程的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对道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与检测。如:三七灰土检测、砼路面检测、砼配合比检测等。

市水利局:负责重大项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机井、沟渠、桥涵)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对农田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与检测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重大项目农田防护林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及时为项目建设所需采伐的林木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

市电业局:负责重大项目电力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对电力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与检测;负责施工过程中高压搭火停电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电力工程与现状电力线路的衔接工作;负责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的检验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粮食生产、技术服务以及相关项目建设,开展测土配方,促进耕地质量提高。

市公安局: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无理恶意阻工、哄抢建设设施、偷盗建设物资、断水断路、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区所涉及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政委、乡(镇)长为指挥长,乡(镇)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成员包括组织、宣传等干部和国土所、村镇建设中心、财政所、地税所、电管所、派出所、民政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村党支部书记。

负责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村组做好项目建设(道路、井房、变压器房、沟渠等)占地的调整、地面附属物(建筑物、林木、坟等)的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为项目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及其它项目所需的工作条件;负责组织各村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对重大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重大项目实施后落实后期管护措施,与村委会签订管护协议。 

各行政村:重大项目建设区所涉及各行政村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土地规划专干为副组长的村级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组组长、村民代表、党员。

负责对本村村民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各种矛盾及纠纷;负责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项目施工条件(如:料场、水、电、路等);负责组织各村民小组对项目建设(道路、井房、变压器房、沟渠等)占地进行调整、地面附属物(建筑物、林木、坟等)的拆迁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各村民小组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对重大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重大项目实施后落实后期管护措施,与各村民小组签订管护协议。

各村民小组:重大项目涉及的各村民小组成立以组长为首的协调小组,成员包括本组村民代表、党员等。

负责对本组村民进行重大项目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道路、井房、变压器房、沟渠等)占地的调整、地面附属物(建筑物、林木、坟等)的拆迁补偿工作;负责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本组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及其它问题;负责组织本组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负责重大项目实施后落实后期管护措施,与个人签订管护协议,确保项目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二O一O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重大项目  办公室  通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11日印发 

(共印50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