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9〕38号
邓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将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划归邓州市文化局管理的
通 知
市武装部、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由市武装部划归文化局管理。市武装部、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编外雷锋团展览馆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人、财、物的交接工作。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文化 职能划转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