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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09〕38号 关于将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划归邓州市文化局管理的通知

2012/12/05 5.3k 阅读 433 点赞

邓政文〔2009〕38号

邓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将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划归邓州市文化局管理的

通         知

市武装部、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邓州市编外雷锋团展览馆由市武装部划归文化局管理。市武装部、财政局、人事局、文化局、编外雷锋团展览馆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人、财、物的交接工作。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文化  职能划转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