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9〕21号
邓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成立邓州市农作物秸秆收购协调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厂投产运营后的燃料供应工作,实现电厂“即投产、即营利”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邓州市农作物秸秆收购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褚清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贺 迎 市委常委、副市长
董平玲 市政府副市长
齐群强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陈志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庆吉 市发改委主任
孙重英 市财政局局长
张才芳 市工业局局长
许平安 市环保局局长
刘建科 市农业局局长
刘九龙 市棉办主任
张宛生 市工商局局长
张绍芳 市交通局局长
吴长亭 市农行行长
杨卫星 市农信社理事长
吴建伟 市公路局局长
马承毅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建良 市消防大队队长
肖宗全 市安监局局长
孙 靖 市供销社主任
刘祖万 花洲办事处主任
郑 剑 古城办事处主任
李 芳 湍河办事处主任
童孟军 龙堰乡乡长
汤清立 张楼乡乡长
曾庆俊 白牛乡乡长
路培彦 穰东镇镇长
刘文举 夏集乡乡长
刘新明 裴营乡乡长
鲁其申 赵集镇镇长
唐荣涛 罗庄镇镇长
赵明辉 十林镇镇长
张金辉 张村镇镇长
王成冰 文渠乡乡长
王 硕 九龙乡乡长
马文英 高集乡乡长
李 健 彭桥镇镇长
梅传旭 杏山办事处主任
秦大栋 孟楼镇镇长
郭松泉 林扒镇镇长
王云立 陶营乡乡长
李天岭 都司镇镇长
杨春甫 构林镇镇长
肖绍英 刘集镇镇长
杜新占 小杨营乡乡长
刘 冲 桑庄镇镇长
李 爽 腰店乡乡长
崔吉栋 汲滩镇镇长
王熹天 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办公室主任:闫庆吉(兼)
副 主 任:王熹天(兼)
李桂生 武建玲 王军
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分解下达农作物秸秆供应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责任制目标考核,并负责制定奖惩考核措施,稳定棉花及其他农作物秸秆种植面积,保证秸秆总量;
二是协调解决秸秆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纠纷,确保收运各个环节畅通;
三是研究制定各项扶持措施,协调兑现各级有关生物质能电厂和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降低秸秆供应成本,达到企业与农民双赢目标;
四是协调成立生物质能燃料公司,确保生物质能燃料公司在电厂开工同时同步注册运营,并以经济合同形式与大唐邓州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燃料供应协议;
五是协调落实《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邓州市生物质能热电厂秸秆供应承诺》(邓政函[2009]4号);
六是协调解决其他有关农作物秸秆收购问题。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秸秆收购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