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6]12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建设的精神,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信用评级,营造信用平台,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同时扶持县域经济,支持新农村建设。随着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深入,为完善现有合作机制,落实项目建设,拓展合作领域,加强协调管理,建立双方长期稳定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市政府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协商决定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树华(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萍(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李 鹏(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马光杰(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时桂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文典(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祖胜(市财政局局长)
刘 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 杰(市审计局局长)
郭保仁(市建设局局长)
郭松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绪亮(市交通局局长)
程大英(市环保局局长)
李 芳(团市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合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参与地方政府重点产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政策性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起草政策性贷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协调开发银行与当地中小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与人员交流,并加强信息沟通,推动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推进我市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 鹏(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陈祖胜(市财政局局长、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 员:薛志新(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
陈志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重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武建玲(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奇平(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定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国定(市交通局副局长)
海颖罕(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守东(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经理)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财政 金融 机构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