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6]100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8月5日,南召县发生一起非法个体煤窑透水事故,8人困于井下,至今生死不明。8月6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安排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4、事故隐患排查、监控和整改情况;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
6、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关闭取缔情况;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情况。
二、检查重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一是已经关闭或取缔的非法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非煤矿山(包括采石、采矿企业、砖瓦生产企业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学校、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乡镇办区及村(居委会)等;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办区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具体安排此次安全大检查,要成立专门检查组,按照市政府部署,迅速行动,逐企业、逐岗位、逐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走形式,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继续逐一排查已关闭取缔企业是否死灰复燃,一经发现,要坚决严厉打击,确保关死、关严、关实。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全面督查,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此次安全大检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办区和各单位对自查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组要认真查阅档案资料、检查记录,重点单位和部位现场查看,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问题特别严重的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8月15日前各乡镇办区和有关单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督查组于8月20日前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督查组分组情况
二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检查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8月7日印发
(共印110份)
邓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督查分组
督查分组及范围:
第一组:分包领导:刘朝瑞
组长单位:建设局
督查范围:穰东腰店汲滩湍河
第二组:分包领导:刘树华
组长单位:教育局
督查范围:张楼白牛夏集花洲裴营
第三组:分包领导:寇智洪
组长单位:安监局
督查范围:文渠张村十林赵集罗庄
第四组:分包领导:杨振云
组长单位:水利局
督查范围:陶营都司林扒孟楼
第五组:分包领导:刘强
组长单位:公安局
督查范围:高集彭桥杏山古城九龙
第六组:分包领导:党建凯
组长单位:电业局
督查范围:刘集桑庄小杨营龙堰构林
第七组:分包领导:孙起鹏
组长单位:安监局
督查范围:市直有关单位
刘集桑庄小杨营龙堰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