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5]3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对邓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嘉奖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4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克服重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2004年,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圆满地完成了南阳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在南阳市政府对各县市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排名第一,并荣获南阳安全生产先进市。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予以通令嘉奖。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大局的发展意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从严治法,努力为我市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嘉奖 令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