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5]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打击盗贼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统一部署,2004年我市公安机关和电业系统联合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布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件21起,摧毁涉电犯罪团伙2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5人,其中刑事拘留9人,缴获赃物价值5.3万元,有效地打击和遏制了涉电犯罪。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公安局腰店派出所、电业局城市供电所等10个先进集体和陈无恙等16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全市打击盗窃电力设备窃电犯罪先进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 公安局治安大队管理中队
公安局腰店派出所 公安局高集派出所
公安局桑庄派出所 公安局前进派出所
电业局城市供电所 电业局保卫部
电业局腰店供电所 电业局桑庄供电所
二、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先进个人16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市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陈建宇 张君傲
公安局:陈无恙 何 庆 李少华 马 哲 张成印
曾 昂 翟军涛 李培信 闫全林 张 勇
电业局:张兆文 马文钦 王 鹏 刘玉柱
三、侦破有影响的重大现行案件和积案先进集体1个,各奖励人民币14000元。
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区中队第二探组、第三探组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在今后的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斗争及其它保电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〇〇五年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打击涉电犯罪△ 专项行动 奖励 决定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月27日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