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17〕149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实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第二批)规划方案的批复
市教体局、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第二批)规划方案的请示》(邓教文〔2017〕68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按此规划实施201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批)。项目总投入资金328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9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90.6万元,规划建设项目86个,建筑面积9322平方米,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及改扩建。
二、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招标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及早建成投入使用。
此复。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