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17〕10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邓州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邓州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邓州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请示》(邓发投〔2017〕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发投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金从3亿元增加到4.36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邓州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36亿元。其中:1.16亿元作为邓州市团结中路棚户区改造工程专项基金,另外0.07亿元和0.13亿元为邓州市第一水厂工程和三水厂专项基金。增资扩股后,市国资办持股65.0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31.2%,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78%,国开发展基金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邓州市发投公司股权委托邓州市国有资产办公室进行管理,不参与市发投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不向市发投公司委派董事或其他人员,市发投公司原有的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不因本次增资而进行调整。
此复。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