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17〕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邓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在全市确定重点单位的请示》(邓公字〔2017〕28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上报的570家企事业单位确定为邓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2017年1月6日
邓政文〔2017〕4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邓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在全市确定重点单位的请示》(邓公字〔2017〕28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上报的570家企事业单位确定为邓州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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