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12〕95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穰东镇排水专项规划的批复
穰东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穰东镇排水专项规划(2011—2020年)已收悉。根据《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以及《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要求,穰东镇排水专项规划由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该规划收集了大量详实的基础资料,指导思想明确,建设目标符合实际,指标选取得当,预测合理,深度到位,技术成果全面可行,提出了较好的规划思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顺利通过河南省住建厅规划评审委员会审查。经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符合法定程序,现予以批准。
希望你们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要抓住“十二五”期间国家把穰东镇污水管网建设作为重点支持建设项目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建设,以提高集镇综合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发展,为加速我市城镇化进程作出积极的贡献。
此复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5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