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9]100号 签发人:刘树华
邓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开展粘土砖瓦窑厂集中查处行动的
自 查 报 告
南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的意见》(豫政办[2009]3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粘土砖瓦窑厂集中查处行动的紧急通知》(宛政明电[2009]22号)要求和省、南阳市粘土砖瓦窑厂集中整治会议精神,邓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认真部署,全面核查,积极整改,强力推进,较圆满地完成了核查整改的阶段性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全面动员,形成政策高压态势。6月25日南阳市政府召开了粘土砖瓦窑厂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会后邓州市政府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对我市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褚清黎为组长,副市长李虎为副组长,发改、国土、建设、环保、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公安、电力、水利、监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7月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办区主要领导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粘土砖瓦窑厂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明确了各乡镇办区集中核查整治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的6个督查组,负责对全市粘土砖瓦窑厂集中整治进行全面督查。
(二)全面核查,齐抓共管,形成强力推进攻势。7月2日以后,我市各乡镇办区对本辖区内的粘土砖瓦窑厂与新型墙材企业开展了全面的核查与整改行动,六个督查组也分赴各个乡镇办区进行业务督导和工作进度督查。至7月10日前,对发现的龙堰乡2座生产粘土砖的围窑、张村镇的一座生产粘土砖的吊丝窑,予以停产拆除;对涉及10个乡镇办区12座新上的新型墙材企业,进行了核查,其中不符合新型墙材工艺的两座,存在晾坯场的一座,一律予以停产,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建立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建立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工作的相关公示、巡查、统计、报告等制度。要求发改、国土、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全市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动态巡查,并每月向市政府报告巡查结果。建立目标考评体系。对乡镇办区巩固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加快粘土砖瓦窑厂占地复垦、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秩序等情况,进行年度目标考评并通报考评结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新型墙材企业申报工作开始的较晚,至目前,只有两家企业经省发改委核准(备案),其余10家企业,已经南阳市发改委审核同意,上报省发改委待批。但是,由于全市粘土砖瓦窑厂全部关闭拆除后带来的市场紧缺现象,一些未经核准新型墙材企业已经开始上马,给我们在监管上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整改措施
对这次核查出的两座不符合新型墙材工艺和一座存在晾坯场的企业,抓紧组织停产改造。对其他新型墙材企业加强动态监管,积极引导我市新型墙材企业逐步步入正规。
二OO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砖瓦窑厂 整治 报告
抄送:南阳市政府,南阳市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联席办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