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6] 8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做好我市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制定筹建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确认农村信用社的净资产,并拟定净资产确认书和净资产处置报告;组织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辖内各农村信用社签订合并协议(意向);组织市联合社及各农村信用社召开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通过自愿取消各自法人资格,合并组建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决议,审议通过筹建工作,与一案及其他配套方案并形成相关决议;组织召开发起人大会,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对原市联合社社员股金、各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存款化股金进行清理、确认:拟定社员代表、理事、监事、理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举、产生办法,并酝酿、推荐候选人;拟定联社章程、主要管理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筹建工作报告、内部职能部门设置方案、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等草案;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对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具综合鉴定;组织召开创立暨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报告、章程、制度、方案、计划,选举产生理事、监事、理事长、监事长等;向河南银监局提交筹建和开业请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筹建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磊 市银监办主任
王 辉 市人行行长
许延良 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 员:李文典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祁卫星 市法院副院长
张继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万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五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杰 市审计局局长
鲁长顺 市农业局局长
杨景献 市国税局局长
梁启超 市地税局局长
张宛生 市工商局局长
吴建民 市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联社主任吴建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联社副主任侯继伟同志担任。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金融 信用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