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6]5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国庆节将至,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更加繁重。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各乡镇办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深入基层,加强督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要切实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和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办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做好对游船等旅游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旅游、气象、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沅、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及境外旅游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各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容量,控制高峰时段旅客数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旅游、林业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对各种节庆、体育、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请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严禁不具备运营条件的交通工具非法载客,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的违章驾驶。
(二)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办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要2 4小时严密监控。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透水淹井、冒顶、片帮、炮烟中毒、尾矿库跨坝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密防范泄露等事故发生,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并要积极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要加强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监管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销售卫生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卫生、水利部门要加强对供水单位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检查,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满足群众节日期间看病就医需要。
(四)要加强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要加强建筑施工、建材、轻工、纺织、电力、军工、渔业船舶等干孚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
三、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各乡镇办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安排。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并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任务的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各乡镇办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四、加强节日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国庆节假日期间,市政府将组成七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办区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和节日应急值守等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市政府督查组分组情况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150份)
邓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督查分组
督查分组及范围:
第一组:分包领导:刘朝瑞
组长单位:建设局
督查范围:穰东 腰店 汲滩 湍河办事处
第二组:分包领导:刘树华
组长单位:教育局
督查范围:张楼 白牛 夏集 花洲办事处 裴营
第三组:分包领导:寇智洪
组长单位:安监局
督查范围:文渠 张村 十林 赵集 罗庄
第四组:分包领导:杨振云
组长单位:水利局
督查范围:陶营 都司 林扒 孟楼
第五组:分包领导:刘 强
组长单位:公安局
督查范围:高集 彭桥 杏山 古城办事处 九龙
第六组:分包领导:党建凯
组长单位:电业局
督查范围:刘集 桑庄 小杨营 龙堰 构林
第七组:分包领导:孙起鹏
组长单位:安监局
督查范围:市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