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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83号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邓州市十林镇安乡村养鸡场存在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2018/06/19 3.2k 阅读 254 点赞

邓政文〔2018〕8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邓州市十林镇安乡村养鸡场存在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6批信访举报材料,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34,反映邓州市十林镇安乡村,养鸡场臭气熏天,影响群众生活的举报案件后,邓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畜牧、环保、十林镇政府、安乡村委会对该养猪场进行查处,现将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养殖户位于邓州市十林镇安乡村安乡21号,2018年3月底群众反映该养殖户鸡粪露天堆放,影响群众生活,市环保局和十林镇政府对该养殖户进行了查处。经查,业主是武花荣,主要以养殖蛋鸡为主,现存栏蛋鸡约800只,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是鸡粪。该养殖户粪污储存池较小,不能满足日常存栏所需,产生的鸡粪露天堆放在鸡舍西边的农田里,造成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随后,环境监察人员多次对该养殖户进行督促整改,该养殖户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市环保局以该养殖户拒不履行整改决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实施行政拘留。

2017年,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蛋鸡存栏量在10000羽以上(含10000羽)属规模以上养殖,该养殖户存栏量明显小于10000羽,属于规模以下,应按养殖户对待。

二、存在问题

该养殖户存栏小,属于规模以下养殖,但该养殖户建在村里边,且粪污储存池较小,不能满足日常存栏所需,产生的鸡粪露天堆放在鸡舍西边的农田里,造成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群众反映属实。

三、处理情况

该养殖户养殖粪污乱堆乱放,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邓州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养殖户清理露天堆放的鸡粪,完善鸡粪堆放设施,消除污染危害。2018年6月8日市攻坚办组织畜牧、环保、十林镇政府、安乡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对该养殖户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对该养殖户露天堆放的鸡粪进行强制清理,并要求该养殖户将剩余存栏的约200只蛋鸡进行转场或转卖。

四、后督查情况

2018年6月11日,该养殖户已对剩余的蛋鸡全部转卖,露天堆放的鸡粪已全部清理完毕。

五、调查结论

该养殖户露天堆放的鸡粪全部清理完毕,存栏的蛋鸡全部转卖,已消除污染危害。

2018年6月11日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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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