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
你局报来的《邓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花洲街道办事处三里阁社区居民委员会1宗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的请示》(邓国土资〔2015〕1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及邓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17日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对花洲街道三里阁社区居民委员会涉及城中村改造的10324.9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及原登记为国有的6243.17平方米土地,合计16568.1平方米土地确认为国有土地。
此复。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