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9〕113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构林镇为信用镇的决定
200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以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户为抓手,着力打造“信用邓州”,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构林镇能够严格按照要求,不断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用镇创建工作,至目前,信用村已达10个,信用户1298户,信用企业20家,信用镇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经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构林镇为信用镇。
希望构林镇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乡镇要以构林镇为榜样,大力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信用品牌,形成资金洼地效应,为加快邓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 金融 信用镇 决定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