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2009〕15号
邓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邓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邓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邓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2009年手术任务分配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邓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
为了造福全市白内障患者,推进视力康复,提高健康水平,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08]21号)和《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0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继续实施“曙光行动”,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在全市实现白内障患者“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邓州的宏伟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通过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活动,在全市建立长效机制,做到白内障新发生一例,免费手术一例,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继续为全市具有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全部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达到“六个无障碍”,即: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无障碍、白内障知识普及无障碍、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患者承受服务费用无障碍、白内障复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
三、组织领导
成立邓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领导小组,分管残疾人工作的政府领导为组长,对口秘书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宣传部、广电局、老干部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保局、总工会、团市委、残联等单位负责残疾人工作的副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由残联理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办区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2009年每例手术定额500元,由南阳、邓州两级承担,其中邓州市财政按每例250元匹配资金,南阳市财政按每例250元匹配资金,省助残济困总会、省残联无偿提供人工晶体、粘弹剂。按南阳市政府今年下达的任务,我市1100例需财政匹配手术经费27.5万元。另外,筛查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按每例50元由市财政匹配。
(二)资金管理。全市白内障患者复明“曙光行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南阳市拨付资金入户后实行专项管理;邓州市财政将本市匹配手术费和筛查费于2008年3月31日前全部划入本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
(三)资金拨付办法。市“曙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手术进度,定期向定点医院(市一医、二院、三院)支付手术费用,提供手术耗材,待手术任务完成并经验收达标后全部付清。
(四)奖惩办法。2009年,对完成“曙光行动”手术任务的乡镇办区,市政府每乡奖励1000元,每超额一例另奖50元,完不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制定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围绕“消除障碍,重见光明”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创建工作的意义、步骤及白内障防盲、致盲的相关知识,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
(二)开展普查,澄清底数
一是由乡镇办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对白内障患者实行全面普查,每家每户填写《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白内障患者普查登记表》。要在每个村和社区张贴普查登记公告,确保普查登记工作家喻户晓。二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公布市普查专线电话(62125879、62167991),为白内障患者及其亲属进行电话登记提供方便。三是市残联、卫生局、民政局、定点医院负责白内障手术患者的筛查,确定手术适应症患者,并由市残联发放免费手术卡。白内障患者持免费手术卡到定点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筛查出的白内障手术适应症患者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录入数据库,按要求上报南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规范流程,确保质量
1.各乡镇办区要根据白内障患者的居住地等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手术工作计划和手术时间表,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分期分批安排白内障患者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2.定点医院必须按诊疗工作流程与患者签订手术协议书。
3.定点医院对持免费卡患者进行免费手术(含人工晶体、术中材料、手术费用、术后3天用药及需留院观察患者的2天费用)并跟踪术后反应。对术后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要及时采取免费处理措施,并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若出现手术问题或医疗纠纷,按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4.定点医院要统一使用由省助残济困总会免费提供的人工晶体和优维素,不准向白内障患者推荐使用其它晶体,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5.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认真填写《南阳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复明手术登记表》,并于每月月底前报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复明手术登记表录入数据库,于次月5日前上报南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凡白内障患者无联系电话的,须报登记表复印件);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复明手术登记表的统计汇总,并录入数据库。
6.建立联系督导责任制。邓州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负责联系帮助、督促指导各乡镇办创建工作。各乡镇办也要建立相应的联系督导责任制,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手术质量。市政府督查室也将定期督导工作进度,下发督查通报。
(四)检查验收
完成白内障无障碍乡(镇办区)创建工作任务、通过自查已达标的乡镇办区要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申请,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将对全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
邓州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2009年手术任务分配表
单位:例
备 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单 位 |
任 务 |
单 位 |
任 务 |
|
古 城 |
19 |
腰 店 |
42 |
|
花 洲 |
19 |
桑 庄 |
40 |
|
湍 河 |
39 |
刘 集 |
51 |
|
文 渠 |
44 |
杨 营 |
28 |
|
九 龙 |
36 |
龙 堰 |
38 |
|
张 村 |
48 |
构 林 |
59 |
|
十 林 |
46 |
高 集 |
51 |
|
裴 营 |
64 |
彭 桥 |
34 |
|
赵 集 |
51 |
杏 山 |
8 |
|
罗 庄 |
38 |
陶 营 |
33 |
|
张 楼 |
27 |
都 司 |
33 |
|
白 牛 |
38 |
林 扒 |
32 |
|
穰 东 |
59 |
孟 楼 |
19 |
|
夏 集 |
55 |
汲 滩 |
49 |
|
合 计 |
1100 |
任贤玉: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电话:62125879 手机:13569236570
冀洪平:市一院眼科主任 电话:62117505 手机:13838956726
兰明毅:市二院眼科主任 手机:13633999475 15839915019
李建伟:市三院眼科主任 电话: 62197062 手机:13937792719
主题词:残疾人工作 白内障无障碍市△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