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3]12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邓州市发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发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整顿不规范使用发票的行为,查堵税收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邓州市发票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摆向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祖胜(市财政局局长)
王霁涛(市国税局局长)
梁启超(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孙重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卢云龙(市国税局副局长)
杜贵斌(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发票管理日常工作,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孙重英同志兼任,卢云龙、杜贵斌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