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政文[2003]25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2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及驻邓各单位:
2002年,我市的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大消防投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中石化邓州分公司、新华派出所等24个先进单位和院洪达等4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号召,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务实苦干,努力争创佳绩。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推动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二〇〇二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三年三月五日
二〇〇二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名 单
一、先进单位(24个)
新华派出所 裴营派出所 穰东派出所
文渠派出所 十林派出所 都司派出所
白牛派出所 张村派出所 赵集派出所
林扒派出所 孟楼派出所 构林派出所
刘集派出所 胜利派出所 中石化邓州分公司
市燃料公司 南纺集团正兴公司 烟草宾馆
市政府机关事务局保卫科 市信用联社
市交通局 市粮食局 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央储备粮邓州直属库
二、先进个人(46名)
院洪达 张付良 路德超 赵 戈 李 磊
段天德 石新顶 赵 恺 胡仪帆 郭来旭
宋宏训 张 勇 刘 浩 邢建国 周 超
陈洪申 罗邓华 林永正 王永红 张书东
郭书伟 汤 晓 黄国立 路 慧 张 峰
吕 欣 郑红涛 盛保学 黄长城 邹平炎
魏家普 夏奇峰 李建波 武安定 张敬源
李振国 李迎春 鲁照俊 耿文峰 杨 控
王默家 刘道彬 滕传宏 李天然 郑华兴
王长伟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表彰 决定
抄报:南阳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3月3日印发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