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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8〕108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20批D410000201806180047号)调查处理报告

2018/07/04 3.5k 阅读 329 点赞

邓政文〔2018〕108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第20批D410000201806180047号)调查处理报告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

6月20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举报件(第20批D410000201806180047号)后,邓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环境攻坚办、城管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问题

邓州市农村环卫工人反映,垃圾桶不够用,环卫工具不够用。环卫工人咨询每天工资是不是23元钱,至今三个月没有发过工资。

二、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05号)精神,落实2017年年底前省直管县(市)率先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的任务,2017年11月,我市与山东昌邑市康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邓州市农村环卫市场化项目试运行协议书》,将全市26个乡镇街区的垃圾清扫、收集、压缩、转运工作交康洁公司托管运营,按照省定每千人不低于2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环卫工人,按照10-15户1个240升垃圾桶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桶25000个。

三、调查核实情况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乡镇村民居住分散,确实存在个别村庄出现垃圾桶不够用的现象;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平均工资800元(700元+100元浮动绩效工资)。康洁公司聘用的环卫工人工资发至2018年2月份,3、4、5三个月工资拖欠未发。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四、整改处理情况

(一)责成康洁公司在全市626个行政村增配240升垃圾桶10000个,解决垃圾桶不够用的问题。目前,康洁公司已与垃圾桶生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7月20日前配备5000个,8月10日前配备5000个。

(二)责成康洁公司筹措资金,在6月底前将3月份工资补发到位,7月底前将4、5、6月份工资补发到位。今后按考核结果,逐月及时发放工资,不允许再出现拖欠工资现象,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利益。

(三)责成市城管局加强监管,对康洁公司人员配备、设备(车辆)配备、工资发放、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等方面加强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农村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五、追责情况

无。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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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