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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政文〔2012〕77号 关于调整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2/12/22 1.4w 阅读 297 点赞

邓政〔201277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组织及协调,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邓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孙云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志超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薛荣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中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宋全虎  市监察局局长

刘全明  市住建局局长

刘 刚  市国土局局长

张 栋  市药监局局长

曹德玉  市质监局局长

王子兴  市卫生局局长

欧阳玉军 市工商局局长

刘建科  市农业局局长

刘祖万  市畜牧局局长

许平安  市环保局局长

李应玺  市安监局局长

高 翔  市审计局局长

杨明勋  市统计局局长

刘学锋  市保密局局长

杨新贵  市人社局局长

王文汉  市交通局局长

张才芳  市工信局局长

刘继革  市规划局局长

闫富传  市文广新局局长

高建峰  市计生委主任

鲁 毅  市民宗局局长

柳玉朝  市教体局局长

王 豪  市科技局局长

黄德俊  市商务局局长

张正楠  市粮食局局长

王志学  市林业局局长

罗克强  市旅游局局长

鲁其申  市城管局局长

张洪波  市司法局局长

罗建坤  市水利局局长

赵才宇  市体育中心主任

闫国伟  市物价办主任

许光选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庆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贾其彬  市发改委副主任

熊成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小邓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屈小刚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屈小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相关单位的继任者自然替补。

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市监察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市发改委:重点牵头负责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

(四)市财政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五)市住建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六)市国土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七)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点牵头负责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八)市药监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九)市质监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市卫生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市农业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市畜牧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及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市环保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十五)市安监局:重点牵头负责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市物价办:重点牵头负责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市保密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八)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市内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高公众的认知能力。

其他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进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

 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727日印发

(共印120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